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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科学学报2024年第04期:数据伦理治理系统的价值协同机制

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姚霖;陈林昊;范冬萍;

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华南师范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院;华南师范大学系统科学与系统管理研究中心;

摘要:数据治理需要应对数据本身特性以及价值复杂性共同带来的价值冲突和伦理挑战。为此,运用系统主义的价值协同机制可建构一个三层次的数据伦理治理系统。多元价值主体的协同是解决价值冲突的基础,构成数据伦理治理系统的第一个层次。第二个层次是具有导向性和相对普遍性的价值依据,即“规范性锚点”。价值共享、尊重个体、数据安全是三个相互补充的“规范性锚点”,共同作为数据伦理治理系统中对主体价值取向的宏观约束。而依据跨层次的协同、依赖情境的反思平衡以及适应性的敏捷治理来制定具体的伦理原则,是数据伦理治理系统的第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构成了一个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使价值协同贯穿于数据治理的全过程中,从而负责任地管理和使用数据,实现数据造福人类社会的价值。

关键词:数据伦理治理;;系统;;价值;;规范性锚点;;协同

基金资助:范冬萍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系统哲学思想史”(19ZDA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