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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雪峰;
单位:武汉大学社会学院;
摘要:由村庄集体来供给农村公共物品,就是“村社-农户”的短循环,这与“国家-农户”的长循环是完全不同的。“村社-农户”的短循环可以精准表达出农民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偏好,可以采用最符合村庄实际的公共物品供给方案,可以最大限度调动农户参与村庄公共事业的积极性。“村社-农户”短循环必然要以民主为前提,村民自治是最好的载体,党建引领基础上的群众工作是村级治理的核心内容。一旦农户可以组织动员起来形成一个有活力、有主体性的基层社会,这个基层社会就可以与国家相配合。将部分国家资源划拨到村社集体,按照集体体制使用国家划拨到村社的资源,将国家资源变成集体资源,国家不再只是代替农民为他们做好事,国家资源下乡也就不再是慈善事业,而是通过资源下乡激活村社集体经济,动员村民参与到建设自己美好生活的事业中来。只有基层群众建立了对自己生活负责的体制,他们才能有主动性、有主体性,这样的治理才能更有效,这样的建设才可持续。
关键词:乡村治理;;资源下乡;;项目制;;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