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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翔;陈晓萍;
单位: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摘要:数字体育背景下,全民健身走向时代新高度,数据赋能全民健身现代化发展,全民健身不断迸发出新动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与此同时,全民健身数据隐私引发广泛担忧。在推动全民健身数字化升级的同时,全民健身量化隐私风险、海量数据失控风险、健身数据难于追溯等问题突出,法律保护机制也尚未完善。基于现有问题及法律制度的分析,得出全民健身数据隐私法律保护制度的建构应从构建“法律+技术”二元保护规则体系、架构多元主体协同模式、完善主体义务履行机制、优化数据隐私知情同意原则、健全平台数据隐私的内部保护制度这五方面入手,以此构筑全民健身数据隐私保护新优势。
关键词:数字体育;;全民健身;;数据隐私;;隐私权;;体育法
基金资助:2023年陕西省教育厅协同创新重点项目“陕西省加强体育法治建设研究”,项目号:23JY078;; 2023年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改项目“深入推进涉外体育法治人才培养研究与实践”,项目号:YJZC20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