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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方喆;朱斌;
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
摘要:文章在辨析“完成”“实现”和“界变”说的优劣基础上,提出汉语助词“了”的核心语法意义是表示“变化”。所谓“变化”是指过程、状态、量度、态度等方面发生改变。变化义是“了”使用的必要不充分条件。词尾“了”和句尾“了”在表达变化时略有差异,后者的主观性高于前者,表达的时制范围也大于前者。
关键词:助词“了”;;变化;;语法意义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汉语语体类型与体标记的选择和制约关系研究”(编号:20CYY033)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