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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淑庆;
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哲学系;湖南师范大学长沙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治理与公共政策实验室;
摘要:机器伦理学是人工智能伦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但它目前还处于学科的前范式阶段。不同于计算机伦理学和机器人伦理学,机器伦理学的目标是让机器能够主动地实施道德行动。机器伦理学难以从前范式阶段迈向范式阶段是由其目标决定的,甚至学界对它的基本概念都难以达成共识。通过考察机器伦理学三十来年发展的基本概念演化史,发现人工道德能动性和道德可计算模型是两个最关键的概念。对这两个概念的澄清与深入研究,既能够展现机器伦理学面临的真正困难是什么,同时也是机器伦理学从前范式迈向范式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机器伦理学;;前范式;;范式;;人工道德能动性;;道德可计算模型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人工智能社会实验的伦理问题及对策研究”(22BZX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