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史一舒;周珂;
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数字检察诉前类案监督是中国式现代化检察监督质效导向的重要体现,决定着检察监督权的数智化发展方向。在诉前阶段,传统法律监督模式与新型数字技术的融合边界须深入厘定。具体而言,存在电子数据获取与审查制度的精细化、数字模型参与诉前程序输出的稳定性、“数据—算法”运行约束机制的体系化等层面的边界影响因素。在尚未建设完全统一的模型设计和运作标准之际,应以程序理性推动办案模型的模块调节,将证据标准融入办案系统,建立“实体规则—技术性正当程序”的衔接。通过“权能—技术—人员”层面的程序保障机制,进一步厘定数字检察诉前类案监督权的边界。
关键词:数字检察;;类案监督;;程序理性;;算法治理
基金资助: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研究”(编号:22ZDA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