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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卫平;
单位:深圳大学法学院;深圳大学创新发展法治研究院;
摘要:数字经济是未来10年驱动全球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泉,是许多国家和地区产业政策的主要着力点。数字产业的快速发展既依赖于市场力量的释放,也离不开产业政策的推动。传统产业领域的政策扶持措施如果盲目应用到数字产业领域,可能产生适得其反的经济效果。需要正视数字产业政策的现实影响,梳理和探究数字产业政策运行现状和存在问题,明晰政策的生成机理及其局限性,这对于构建恰当的法律治理体系、提高政策有效性、矫正政策制定和施行过程中的政府失灵以及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结合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在尊重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和充分关照数字产业特点的前提下,要加强对数字产业政策正当性基础的论证,提高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的匹配程度,促进产业法和竞争法的协同实施。数字产业政策工具选择中需要关注的问题是:第一,数字产业政策的工具选择应与数字产业特点相匹配;第二,数字产业政策工具选择要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第三,数字产业政策工具选择要发挥政策工具的组合效应。数字产业政策法治化有赖于产业法和竞争法的协同实施,数字产业政策的法律治理,既涉及产业政策一般立法和数字经济领域的专门立法,也涉及竞争法等相关法律制度。正确和及时研判数字产业政策需求,做好产业法和竞争法的制度协同并提高法律对社会需求的回应程度,是数字产业政策法治化过程中的核心问题。数字产业涉及的政府主管部门众多,政策文件出台异常密集,加强数字产业领域的法治建设,应当重点做好如下工作:第一,重视和加强产业政策的基础性立法;第二,探索和推进数字产业政策的专项立法;第三,加强《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
关键词:数字产业政策;;法律治理;;市场失灵;;企业家型政府理论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2&ZD201);; 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项目(GML-KF-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