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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25年第02期:债:理解明清土地关系的一种新视角

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王正华;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徽学研究中心;

摘要:中西“债”的原始内涵及契约的历史演变、理论和实践上的物债统一,为以广义“债”的视角来理解明清土地关系提供了一种可能性。诸如借贷、地权交易、赋役合同等契约关系均可视为债的关系,由此结构状态的审视变为了动态过程的考察,历史的多个面向得到立体呈现。关系契约、关系产权等理论均揭示研究土地问题须重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约束、关注社会结构本身,而债的视角与此目标旨向一致,追求从形式到实质,将契约、产权乃至市场放置在原先的社会中进行审视。就债的本质而言,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特定请求给付关系,从这一视角出发,可以拓宽对明清土地关系的理解。物权与债权并存,对于理解明清土地关系而言至关重要。明清时期的借贷之债与地权市场关系密切,从债出发来理解土地关系可以发现,任何的土地交易形式从起源和实质上看都是一种债的关系,即双方之间为解决自己的经济困境或追逐利益,利用金融工具——多种土地交易形式所达成的一方请求、一方给付的债的关系。当用债而不是仅仅用物权或产权来理解土地关系时,研究视角就由“对物权”——人对物即土地的占有状态和利益分配,转向了“对人权”——双方乃至多方之间的关系。土地分割、转让和交易的发生不仅仅意味着土地权利的分层,也包含活生生的“人”与“人”之间连续不断的债的关系。

关键词:债;;明清;;土地关系;;物权;;产权;;关系契约

基金资助: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启计划”资助项目(2024QQJH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