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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喆;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摘要: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区域合作与贸易发展的重要引擎。中国与东盟国家领导人宣布实质性结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谈判,双边初步确立了涵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贸易便利化、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及数字贸易标准等领域的数字贸易规则。然而,中国与东盟国家间、东盟成员国间在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法律制度完备性及政策协调能力上的差异,加之数据主权与国际竞争带来的博弈,使数字贸易规则的未来实施面临技术标准不一、制度协调欠缺以及国内立法准备滞后等多重挑战。基于对数字贸易规则核心内容以及中国与东盟现有的数字经济合作现状的全面梳理,文章提出以包容发展、协同治理为核心理念的实施路径与对策,包括推进数字基础设施标准对接、促进电子发票与支付系统跨境互联互通、完善跨境数据管理与网络安全合作机制以及完善国内数字贸易互操作性相关立法,以期为中国与东盟构建开放、安全、可持续的区域数字经济生态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关键词:中国—东盟自贸区3.0;;数字贸易规则;;数字基础设施;;数字贸易便利化;;数据跨境流动
基金资助: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中国参与生物安全国际规则制定研究”(21YJC820008);; 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点项目“国家海洋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22SKJD021);;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点项目“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的法治保障研究”(24SKJD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