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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炳斌;李隽姝;
单位:复旦大学法学院;
摘要:如何科学界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版权注意义务,已成为司法实践与学术研究的焦点问题。鉴于私法反馈存在滞后性,版权注意义务转介论借助保护性规范理论,识别出人工智能领域版权注意义务构造的教义学路径,是公私法调适的良策。基于私法权益保护目的、可辨规范对象及规范旨在防止损害这三个要件,可对现有人工智能公法规范中的保护性规范进行识别,进而转介为事前预防义务、事中透明度义务和事后救济义务的版权义务体系,并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违反此类公法规范的行为转介至版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中进行考量。在违法性层面,违反旨在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的公法规范,可作为认定版权侵权行为违法性的重要依据。在过错层面,该违反行为能够触发过错推定的适用。
关键词:生成式人工智能;;版权注意义务;;公法义务转介;;保护性规范理论
基金资助:中国版权保护中心2025年度版权研究课题“生成式人工智能背景下版权注意义务的体系化构造”(BQ2025007)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