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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关昕;胡志全;
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摘要: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载体,农村电商对促进农户增收、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间接参与电商视角,利用陕西、贵州、江苏、山东、河北、安徽6省609个农户的微观调研数据,采用基准回归、中介效应两步法,检验农村电商对未通过电商销售产品的农户是否具有溢出效应,探究农村电商助推间接参与电商农户的增收机制。研究结果显示,农村电商对间接参与农户仍有显著的溢出效应。具体而言,不具备电商销售技能的农户可通过与农村电商经营主体缔结合作关系的方式间接参与电商,进而享受数字红利。机制分析表明,农村电商通过规模化经营,推动土地资源整合、促进非农就业与降低滞销风险三种方式,提升间接参与电商的农户家庭收入。按区域看,间接参与电商的增收效应具有显著的区域差异,在河北省、山东省等传统农区尤为显著,对河北省农户的增收效应最强,对江苏省和陕西省农户没有直接影响。按收入类型看,间接参与电商对不同类型的收入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其中对工资性收入提升效果最明显,对农业经营性收入的提升效果最弱。鉴于此,为推动农村电商发展与农户增收,需强化政策扶持,完善辐射带动机制,推动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完善农业规模化经营制度,保障土地流转,提升电商服务能力;实施区域适配政策,优化农产品利润分配;激活财产性收入提升潜力,提高非农就业能力,优化多元收入增长机制;通过技能培训、资金扶持与示范引领,建立农户电商转型赋能机制,助力间接参与农户转型。
关键词:农村电商;;间接参与;;溢出效应;;增收机制
基金资助: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农业农村现代化理论与政策”(10-IAED-0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