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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阳;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摘要:数据垄断问题在海内外日趋严重,各方就此何以规制莫衷一是。鉴于此,一方面通过导入数据与数字经济等相关范畴,揭示数据与垄断相关的各项特质,释明数据与垄断间关系的二重性;另一方面通过运用动态系统论,考察数据相关特征对垄断形成的影响,由此可得出数据易引致垄断的阶段性结论。在此基础上初步探讨数据垄断的规制对策,以有效回应数据相关特质易引致垄断等问题:在基本思路层面,侧重于对数据确权保护与流通利用间关系的理顺、数据垄断规制相关法律规范间的调适与协同规制;在核心规则的本土化建构层面,着力于数据垄断构成要件向协动要素的转化及不同认定方法间的有机“并联”、数据相关行为的分类精细化治理、事前—事中—事后与结构—行为规制的耦合与联动、超大型平台有关数据权—义—责的重新配置、数据相关行业自律与企业合规规范化等方面。
关键词:数字经济;;数据引致垄断;;动态系统论;;证成;;规制
基金资助:2020年度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大数据背景下数据抓取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研究”(项目编号:20SFB4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