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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奋飞;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摘要:素有“人权法”和“小宪法”之称的《刑事诉讼法》,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法治进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伴随着包括《刑事诉讼法》三次修订、刑事司法政策的丰富发展在内的刑事程序法治建设,以及以人民为中心、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理念的引领,由主体要素、程序要素、保障要素等共同形塑的“立体化”刑事司法治理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并在犯罪控制、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效果。为实现更佳的犯罪治理效果,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应以《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为契机,因应犯罪结构变化,完善不起诉、撤回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轻微犯罪的“非犯罪化”路径,积极回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并重点从真相追求的优位化、个体维权的实质化和辩护权的不断扩大等方面,持续优化刑事司法治理格局。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刑事司法治理;;犯罪控制;;人权保障;;以审判为中心
基金资助: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研究——以单位犯罪诉讼程序的建构为中心”(24XNQZ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