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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征驰;叶宇阳;聂辉华;
单位: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企业与组织研究中心;
摘要:如何协调数据收集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关系已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重大议题。本文从消费者福利的角度,讨论是否应该限制企业强制收集消费者数据。通过建模刻画企业与消费者在不同类型数据收集条款下的收益与成本,本文发现当不受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制时,企业将根据数据边际私人收益和边际公共收益来选择数据收集条款。而福利分析表明,相比于自愿收集条款,虽然强制收集条款意味着消费者个人权利受限,但可能通过提高数据公共收益来增加消费者福利。随后本文讨论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对强制收集条款的规制如何影响消费者福利,并发现实施力度较弱的规制可以在某些数据收集场景中实现消费者福利帕累托改进,而过强的规制力度无助于实现消费者福利的帕累托改进。本文的政策启示是,应当继续推进数据要素的市场化改革,并适当放松对数据收集条款的规制力度。
关键词:数据收集条款;;自愿收集;;强制收集;;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福利
基金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三权分置视阈下数据流通链交易治理机制研究》(72471086)、《数字经济对企业本质、边界和内部组织的重塑》(7227314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项目(22VRC157);; 北京市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JWZQ20240202001)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