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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从燕;
单位:复旦大学法学院;
摘要:与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横空出世的批判法学在十余年后就面临“死亡”的命运不同,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现的批判国际法学“低开高走”,其根本原因在于国际秩序、全球治理和国际法存在的缺陷始终未获有效解决,甚至趋于严重。作为批判国际法学的领军人物,科斯肯涅米、肯尼迪和卡蒂的研究均始于对实证国际法的批判,但路径和目标有所不同,根本区别在于把国际法视为专业技艺抑或哲学工程。科斯肯涅米和肯尼迪深嵌于西方自由主义传统,无意超越作为实证国际法之基础的霍布斯式的自然状态或国家理论,其研究本质上仍然是(后)结构主义或现代主义的,国际法由此被视为专业技艺。卡蒂遵循文化和法律人类学思维,主张通过不预设优劣前提的跨文明对话重建国际关系基础,据此倡导后现代批判国际法理论,国际法由此被视为“哲学工程”。在中国学界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科斯肯涅米和肯尼迪的(后)结构主义或现代主义批判国际法理论有助于中国认识国际法的政治性和复杂性,强化国际法能力建设;而卡蒂倡导的后现代批判国际法理论虽然鲜有受到关注,但对于中国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具有特殊价值。卡蒂的努力极具艰巨性并且还是初步的,但应当获得认真对待。中国国际法学者对于中国传统文明的挖掘仍然是初步的,并且蕴含着自我重申的倾向,应努力阐释中国政府倡导跨文明对话的精神,同时期待中国法理学者的智慧。
关键词:批判法学;;批判国际法学;;专业技艺;;哲学工程;;文明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