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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佳;
单位:河南警察学院;
摘要:大量轻微犯罪行为入刑,治理轻微犯罪的刑事策略需进行相应调整。附加刑中的剥夺政治权利刑应成为应对轻微犯罪的一种重要刑罚方法。目前我国剥夺政治权利刑存在刑罚意义较弱、内容设置不合理,选科剥夺政治权利刑的标准不统一、不利于对轻微犯罪的适用,以及适用的附随后果严重,影响其轻刑的性质等问题。对此,建议将剥夺政治权利的名称改为剥夺公权,降低其严厉性;根据剥夺政治权利的特点调整其适用范围,在单处时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与犯罪人的身份职务有关或是滥用政治权利的犯罪;增设前科消灭制度,以在轻罪治理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关键词:剥夺政治权利刑;;轻微犯罪;;刑罚意义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关系在刑法学中的展开研究”(21BFX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