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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菲;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摘要:随着我国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力度不断增加,大批涉诈嫌疑人陆续“回流”国内进入刑事司法程序。若以犯罪嫌疑人和证据到案情况为标准,可以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回流”案件划分为人证一体型、人证分离型和无人缺证型三类。这三类案件的侦办重心分别应是事实查明、跨境取证、人员抓获。其中,人证分离型“回流”案件在实践中最为普遍。由于我国犯罪控制能力较强以及他国配合积极,公安机关通常在抓获“回流”犯罪嫌疑人方面难度相对较小,真正困扰案件侦办的是证据移转、跨境取证和事实查明问题。目前,他国并不能全面且规范地向我国移交涉案证据,而我国跨境取证活动又经常受到效率和主权因素制约,加之因果性事实查明难度较大以及实践中所使用的事实查明方法和设定标准不合理,使案件侦办困难重重。未来可以通过深化国际刑事合作、优化多元取证方案、改进事实查明活动逐步破解此类案件的实践难题。
关键词: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回流”案件;;证据移转;;跨境取证;;事实查明
基金资助: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博士项目“跨境网络犯罪案件证据收集与审查指引体系研究”(2024BS128);; 西南政法大学四平台2024年度联合研究项目“智慧司法赋能刑事证据分析的实现路径与风险规制研究”(2025XZZX-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