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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诗忠;
单位:烟台大学法学院;
摘要:销售金额的准确认定、伪劣产品的准确认定、犯罪既遂标准的合理确立以及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并存时对犯罪人如何处罚,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司法适用中的关键问题。尽管相关司法解释和理论研究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必要的解读,但认识上依然存在分歧。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解释和理论研究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的积极功能,该罪中的销售金额应被解读为伪劣产品的“可售金额”;该罪中的伪劣产品应被解读为具有不合理危险的产品;该罪的既遂标准应当被解读为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伪劣产品已经进入消费领域,而非仅仅进入流通领域;当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并存时,应对犯罪人适用数罪并罚的规定予以处罚。
关键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伪劣产品;;犯罪既遂的标准
基金资助: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自动驾驶算法安全风险及其刑法应对研究”(项目编号:25BFX120)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