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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杰;
单位:天津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摘要:知识产权“对象客体区分论”是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中最根本、最艰深的问题。该问题充满了“语言的迷雾”,因此需要在辨析法律概念与论理词、澄清语言误用、确定其社会关系基础后,从事实与视角两个方面予以阐述。在区分论的事实指向上,从对象到权利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对象(知识)、对象的利用方式(行为)、权利客体(法内好处)与权利内容(具体路径)。在视角上,知识产权“对象客体区分论”可以为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带来“客体式”的视角,从而形成了一些全新的命题。其中,最核心的命题是:使知识产权成为知识产权的,不是知识产权的对象,而是知识产权的客体。
关键词:权利对象;;权利客体;;知识产权的对象;;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权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