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黄辉;
单位: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
摘要:作为及时与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手段,调解在行政复议实践中广泛运用。行政复议调解历经调解禁止、调解引入与调解原则的立法演进。为适应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行政复议法》(2023)对行政复议调解制度作出较大修订,确立调解原则、新设调解程序与效力条款。为推进复议调解修订内容的具体适用及其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应结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地方试点成果,在融通调解原则基础上,通过可调解事项与禁止调解事项的类型化方式明确行政复议调解的适用范围;细化调解的启动、协商、终结、监督等程序规则;明确行政复议调解的审查效力、审查内容,探索与推动行政复议调解司法审查。
关键词:行政复议调解;制度演进;范围;程序;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