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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万洪;肖思宇;
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要:普遍主义与相对主义在人权领域的争议由来已久,《世界人权宣言》尝试以全人类纲领性文件的形式,用尊严的名义统合多样性和差异。第一次开宗明义地指出人的尊严是人权共识的,则是近半个世纪之后的《维也纳宣言与行动纲领》。《维也纳宣言与行动纲领》首次以国际性文件的形式确立了人的尊严作为跨越人权普遍主义与相对主义之争的人权共识。维也纳世界人权会议及《维也纳宣言与行动纲领》也成为用跨文化对话达成人权共识的生动展现。在未来,让人的尊严成为一个有内容、有厚度的人权基础概念是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关键词:普遍主义人权观;;相对主义人权观;;人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