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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杰;
单位:山东大学儒家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暨儒学高等研究院;
摘要:儒家的“天”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包含自然、主宰、伦理等多重维度。从晚明的时代语境来看,黄道周的“天”观念虽然是基于宋明理学的基本框架,但在应对明清之际的新思潮中,调整了对儒家之“天”的叙述。宋明儒者多以“理”的概念诠释儒家经典,黄道周避开对“理”的使用,旨在恢复“天”的整体意义与突显“天”的主宰性。在主宰的问题上,虽然黄道周与晚明传入的天主教之间有相通之处,但其“天”观念深深根植于儒家经典,这与他对自身文化的自信是一致的。在自然的视角下,黄道周以天地之气刻画自然万物的流行化生,同时又强调天地之性对天地之气所具有的规定调节与作为目的的作用,由此确保天地之气的变化朝着美善的方向发展。从伦理教化的视角看,黄道周认为天地拥有类似于父母的伦理身份,这意味着天地与万物的关系可置于父子之伦的模式下进行考察,即天地同时具备生物与成物的功能。
关键词:黄道周;;天;;主宰;;自然;;伦理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学术团队项目“先秦两汉出土易类文献汇纂通考与话语体系建构研究”(23VJXT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