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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鞠承轩;李晓珍;孙华平;
单位: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国家自主科技创新体系构建的核心在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充分体现与落实,需强化“科创”向“产创”的成果转化应用,同时发挥企业创新主体效应,促进技术应用的创新突变能够顺利地遗传下来。政府作为协调者、辅助者的参与效应在于借力制度、体制机制等工具进一步畅通重大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突破间的互动性、融合性,着力于提升技术应用水平,通过国家创新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成熟为基础研究持续投入所需要的巨额成本提供强有力保障,为创新突变提供适合的“土壤”,形成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力主体和活力社会相结合的局面,增强科技发展的抵抗力和影响力,真正落实“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高质量发展目标。因此,未来需以制度、体制机制等的持续完善强化重大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突破间的内在联系。一方面,立足科教兴国战略,强化自主科技创新的基础支撑;立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自主科技创新的动力基础;立足人才强国战略,夯实自主科技创新的资源基础。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健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机制、建立健全场景驱动机制,加快“科创—产创”与“创新—市场”间的相互促进和螺旋式发展。
关键词:自主科技创新体系;;创新驱动;;制度架构;;新型举国体制;;高质态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