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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阴建峰;刘敏娴;
单位:北京师范大学;
摘要:立足于我国反腐败、反洗钱的形势变化,贪污贿赂类洗钱犯罪日渐成为司法实践中最为突出的洗钱类型。在国际反洗钱行动中,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即将开启第五轮评估,修订后的《反洗钱法》也适时发布。然而在立法上,仍呈现洗钱罪名体系协调不佳、贪污贿赂失职行为规制疏漏、职责交叉所致程序衔接困难等问题,单纯依靠刑事治理抑或行政治理解决此问题皆有其局限性。行刑衔接能一定程度消解其局限性,满足“风险为本”的贪污贿赂洗钱治理需要。基于此,可在该视角下对贪污贿赂类洗钱犯罪进行立法扩张。在扩大上游犯罪的涵摄范围基础上,对相关犯罪采用空白罪状模式予以规定。对反洗钱尽职人员的失职行为增设刑罚处罚路径。通过明确“涉嫌”标准、建立司法合作机制、加强域外适用衔接条款设定等方式探索立法层面程序衔接的连贯性与适用性。
关键词:贪污贿赂类洗钱;;反洗钱法;;行刑衔接;;立法扩张
基金资助: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治理研究”(GJ2023C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