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邢馨宇;
单位:湖南警察学院;
摘要:刑法的再法典化首先要解决犯罪化的界限问题,明确何种行为应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婚内强奸是否应当入罪,不仅刑法理论存在分歧,司法实践亦有诸多争议。将婚内强奸与普通场域的强奸罪相提并论,既不符合刑法解释的基本原理,也势必形成逻辑上的重大悖论,而且还将不利于家庭的稳定。基于文化背景、立法模式、价值取向与道德观念等方面的不同,世界各国在性犯罪的刑法表达上可能存在差异,不同法域对于婚内强奸的立法规定与刑事定罪路径也呈现出多样性。我国在刑法再法典化时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同时考虑到法律文本语言的本土性,针对婚内强奸行为增设较轻的强制性交罪,以此统一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平衡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促进法律体系的现代化和国际化。
关键词:婚内强奸;;再法典化;;强奸罪;;强制性交罪
基金资助: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一般委托课题“行刑双向衔接制度优化研究”(XSP2025WTY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