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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遵友;陈科胜;
单位:中南民族大学;
摘要:近几年来盲盒营销模式在我国迅速发展,但也导致了严重的非理性消费,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尤甚。市场上常见的盲盒有实物盲盒和虚拟盲盒两大类,销售这些盲盒的行为不仅因符合投注、输赢和偶然这三个要素而具有赌博性,而且还具有类似于“一元购”抽奖式销售的犯罪性。在盲盒中奖概率为真的情形下,销售盲盒行为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在盲盒中奖概率为假的情形下,此类销售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与虚假广告罪的竞合。考虑到罪刑法定大原则下的法律明确性原则,以及我国司法实务中的惯例,最高司法机关有必要针对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联合发布司法解释文件,以便更加有效地打击已经构成犯罪的盲盒销售行为。
关键词:盲盒;;销售;;赌博;;开设赌场罪;;诈骗罪;;虚假广告罪
基金资助: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网路犯罪刑事规制强化途径研究”(GJ2020WLA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