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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欣欣;
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作为行政约谈在具体行政领域的运用,反垄断执法约谈为优化行政约谈规制效能提供了一种有益参照。不同于反垄断强制性执法的高权性、事后性与固定性,反垄断执法约谈具有平等性、事前性与灵活性,可以及时干预潜在违法行为,防患于未然。但其在实践中存在与其他执法措施混同、启动情形模糊、适用范围不清等法律实施风险。追本溯源,问题的实质在于行政约谈的灵活性需求与行政裁量的法治控制之间的紧张态势。而以法律、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代表的约谈规范体系在规则内容上存在缺漏,制约着反垄断执法约谈的规制效能。对此,可以在细化执法约谈规则时置入政府规制有效性理论,通过分化行政规则的限定与建构裁量功能,促使行政约谈的灵活性与规范性趋于平衡,实现有效规制这一终极目标。
关键词:行政约谈;;反垄断规制;;规制的有效性;;效能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