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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卞建林;张谦;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摘要:减刑、假释作为我国刑罚执行变更的两大核心制度,不仅关乎刑罚的公正性,更涉及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关键环节。当前,减刑和假释程序虽然在法律框架上已初具规模,但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对制度的实施效果造成了影响。相关改革举措未能全面锚定并解决减刑、假释程序存在的固有弊病,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实际效果、轻权利保障”之嫌,应对减刑、假释程序进行系统性的改革与完善。减刑、假释程序的系统性改革应遵循程序法定原则、人权保障原则与权力制约原则,完成从“奖励说”到“权利说”的逻辑转变,立足“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之大局,实现法律规范的系统性调整、程序运行的系统性重塑和主体权责的系统性配置。
关键词:减刑;;假释;;程序法定;;人权保障;;权力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