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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摘要:国际贸易专业属于经济学学科范畴,主要以经济学理论为依托,包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学概论、政治经济学等。文章发表在《商业会计》上,是高级经济师论文发表范文,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国家贸易,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理论价值
国际贸易是指不同国家(和/或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国际贸易是商品和劳务的国际转移。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 国际贸易由进口贸易(Import Trade)和出口贸易(Export Trade)两部分组成,故有时也称为进出口贸易。
一、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及其解读
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是其《资本论》的重要内容之一,马克思花费了很大的篇幅详细讲解了国际贸易理论,最终形成了一个理论体系。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主要分为以下四部分:国际分工理论、世界市场理论、国际价值理论、贸易政策理论。马克思的理论全面系统,逻辑性强,从各个方面阐述了国际贸易的产生、发展与消亡。随着当今国际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对指导现实的意义越来越凸显。因此有必要重现并再次解读其理论。
国际分工理论。关于国际分工的产生,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导致国际分工的直接原因,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以资本主义的工业革命以及科技革命为代表。第三次科技革命使资本主义国家知识经济迅速发展,因而也带来了国际分工的变化,资本主义国家从事知识密集型产业,相对落后国家不仅要从事原材料的供应,还要从事工业品的加工。这使发达国家与落后国家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越来越悬殊。发展中国家在农产品资源以及劳动力成本上的比较优势,使发展中国家陷入“比较优势陷阱”,导致发展中国家贸易结构不合理,进一步影响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阻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落后国家“专业于”贫困。
二、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及问题研究
我国的进出口贸易额在世界贸易总额中的比例越来越大,中国成为西方国家的重要贸易伙伴和世界贸易中不可缺少的一员,但是我国的贸易条件并没有改善,而是存在很多问题。
三、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对我国的启示
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揭示了国际贸易中的不平等交换。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表明,世界市场是历史的阶段性产物,经济全球化既有利又有弊。中国在发展经济中要科学地利用世界市场,既不能退缩又不能过分依赖世界市场。为此,中国应进行两个方面的努力,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的规则,为发展对外贸易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另一方面要从内因出发,完善自我,做大做强自己,中国只有强大崛起,才能更好地在国际市场中维护自身利益,而且这一点也是最根本的。
四、结语
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对当代中国的启示必然能够帮助中国走出“比较优势陷阱”,并为中国经济更长远的发展指明了道路。同时,要使理论能够更好地指导实践,就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一国经济建设与对外贸易的发展不可能一帆风顺,但是只要有科学的理论作指导,结合我国在发展贸易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与实际情况,就能在世界市场中占有立足之地,保障我国的经济安全。
经济论文投稿须知:《商业会计》杂志1980年创刊,系国内、外公开发行;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主管,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国家粮食局财务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财务部、中国商业会计学会、中国会计学会粮食分会等单位联合主办。
篇(2)
【摘要】马克思经济学中用具体的社会属性说明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带有时代性和历史性特点,这一动态发展观为马克思的长期社会形态变迁理论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性论支持。因此,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思也不得不叹服:“在详细描述长期变迁的各种现存理论中,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
【关键词]马克思,新制度经济学,人的本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
与西方经济学一样,关于人的本质和人的行动方式的理解也是马克思经济学的逻辑基础, “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但现在国内所进行的马克思经济学或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却往往忽略了这一重要的理论前提,而许多对马克思持批评态度的西方经济学家注意到了马克思经济学的人学基础,却简单地将马克思经济学视野中的“人”理解为只具有抽象的阶级属性的人。例如,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思就认为,马克思关于长期社会制度变迁的理论“只有通过阶级斗争才能得以实现”,由此认为马克思的理论“未能解释问题的全部”。。这不能不说是对马克思思想的一种曲解。因此,对马克思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与人的行为”的思想进行界定与区分,是我们准确把握两大经济学说体系理论区别的关键所在。
一、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具体思想内涵
马克思对人的本质和人的自由的理解,与科学实践概念的提出密切相关。1845年春天诞生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标志着马克思哲学逻辑内部矛盾的一种科学解决。在新历史观中,马克思指出,一切生产实践都是个人“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如果说自然界的人化生成意味实现人的自由的自然界限被不断突破的话,人们借以进行物质改造的社会形式则是制约着人的自由的社会界限,狭隘的社会交往方式是市民社会个人盲目异在的根本原因。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对“社会关系”的外延作了具体说明,“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并指出包括生活资料、劳动工具和原料在内的资本“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是个人“互相交换其活动和参与共同生产的条件”。。个人作为人的本质的实现程度,个人获得自由的相对空间,取决于他对社会关系具体的、历史的占有程度。因此。 “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如何行动,个人的利益满足和自由实现程度,取决于他在具体的社会交往关系中的地位,取决于他对社会财富的占有方式和占有程度。“社会关系的总和”是“物的和个体的活动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
具体而言,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论断,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涵。
第一,实践是人的本质的首要特征。生产劳动实践活动又是以分工、协作等社会化形式进行的,现实的个人究竟以何种方式参与社会,取决于个人对物质资料的占有方式,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各种交往关系。现实中的每一具体的、有差异的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财富占有状况、交往对象、政治资源、伦理情感等等,从个人占有的这些“社会关系的总和”可以看出他或她是怎样的一个人,体现出其具体的本质规定性。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具体的个人是“许多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
第二,在构成具体个人的多元规定性中,个人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居于核心地位,决定着他的其他方面属性。“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么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
第三,具体的人的本质和人的行为方式具有社会历史性特点。每一个人“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0都是在具体的、历史的实践方式中获得的,个人在社会关系占有上的差异性又直接表现为每一个人的局限性,它既是个人活动的实现条件,也是个人活动的客观界限,它规定了个人活动的具体方式和个人获得自由的相对空间。“生活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交往形式是在这些束缚和界限的范围内运动着的。”个人所占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成为规定个人活动的约束条件,决定了他或她行动的特点和方式。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然而,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由于技术分工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分割,每一个人都被局限于狭隘的社会关系结构之中,因此,人的行为受到他或她所拥有的社会关系结构的制约,带有特定社会关系结构的特点;并且,分立还造成个人的生产、消费等经济行为失去了直接的社会性,因而还需要在社会交换关系中确证这种社会性,人的这一行为目的对于我们理解马克思经济学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
二、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的解释
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与人的行为特点的理论解释是对西方经济学理性主义传统中相关思想的延承与发展。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提出了系统的“经济人”假定。亚当·斯密认为,“经济人”具有两个基本属性:一个是自利性,即时刻关心自己的个人利益,努力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满足;二是完全理性,即能够在既定的约束条件下最充分地掌握关于自我和社会的完整信息,并能够准确找到实现自我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最有效途径。在此基础上,亚当·斯密进而提出著名的“看不见的手”,说明在自由放任的市场机制下,恰恰是追逐私利个人完全理性的充分张扬,使得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走向一致。“看不见的手”的经济学意蕴在于:自由市场中社会福利最为缺失的环节同时也是最能使个人获得最大私利的环节,因此,个人的逐利努力会自发实现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的有序合理配置,在实现私人利益的同时也使社会福利获得增进。可见,“看不见的手”作用机制的有效性是以“经济人”假定为前提的,“经济人”假定设定了古典甚至是新古典经济学规范分析的前提,从而开启了经济学研究的大门。“经济人”假定在方法论上的变化使新古典经济学获得了一个可进行量化分析的前提。通过“经济人”假定,经济学家们借助于边际分析和数理经济学工具,将新古典经济学搭建成一座逻辑严谨、结构优美的理论大厦,从而论证了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机制,全面阐释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统一的机理和评判准则。
新制度经济学吸纳了西蒙、纳尔逊、西尔伯格等人关于人性的重新理解,对作为经济学分析前提的人的行为特征做出再解释。新制度经济学创始人科斯指出: “当代制度经济学应该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实际的人在由现实制度所赋予的制约条件中活动。”嘶制度经济学另一个代表人物诺思也认为:“制度经济学的目标是研究制度演进背景下人们如何在现实世界中做出决定和这些决定又如何改变世界。”从“实际的人”出发,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对人的行为特征做出新的解释。首先,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个人只能获得不完全的信息。在现代市场交易中,由于参与者众多,所涉及的各种要素复杂且多变,人们面临的是一个不确定的世界,每个人所获得的信息总是有限的。其次,人只能具备有限理性。现实的个人对环境的判断和评估能力有限,不可能无所不知。再次,人具有非财富价值取向。在某种情况下,人们的行为并不必然表现为对财富的追求。诺思认为,利他主义、意识形态和自愿接受约束等一些非财富动机也应当出现在个人的预期效用函数中。尽管如此,在有限理性的个人之间经常发生的还是损人利己的机会主义行为。
新制度经济学对人的行为特征进行重新界定后的一个重要结论是:由于逐利的个人只具备有限理性,并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因此,人们追逐私利的行为常常伴随着“外部影响”,即存在数额巨大的交易费用,致使个人的成本、收益与社会成本、收益之间无法保持一致性。因此,新制度经济学所关注的问题并不在于证明个人与社会利益的统一性及其具体形式,而在于探讨如何通过适当的制度设置或选择,使交易费用最小,从而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偏离程度的最小化。
三、马克思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思想的比较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将“个人”的本质和行为方式作为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这是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共同特点。但很明显,在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理论视野里,关于人的本质和人的行为特点的理解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这种差异直接导致两大经济学说体系在社会历史观和研究方法论上的具体区别。大体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的行动受主观意识领域中的“理性”支配,而马克思则认为,限制着人们的行动、规定人们行为的具体方式与特点的是每个人现实拥有的、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关系总和”。
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在内的整个西方经济学传统都带有浓重的唯心主义社会历史观背景。从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开始, “趋利避害”就被假定为人之本性,是人们一切经济行为的目的所在。因此,在西蒙等人看来,所谓“理性”是一种基于利益目的的行动方案选择,是人们对追求最大化的利益或规避更大利益损失的分析与判断能力,“理性是指一种行为方式,它适合实现制定目标。目标可假定是效用函数期望值在某一区域上极大化的形式”。0理性支配着人们的行动,是人们具体行动方式的依据所在,人们根据自身的这种主观认知结构,遵循“认识一动机一反应一行动”的逻辑进行决策和活动。
而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解释是以唯物辩证的社会历史观作为理论基础的。马克思认为,人当然要满足自己的需要,这是一个重要的、无可争议的事实,“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马克思甚至将之称为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同样,马克思也并不否认理性的作用,相反,在马克思哲学的意识观中理性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马克思在说明理性对人们行动的意义的同时,更强调理性作用的现实约束条件。人们之所以有必要进行理性的“选择”,是因为存在某种形式的约束,正是既定的约束条件使人们不可能穷尽一切可能,因而只能从中选择达到利益目标或偏好的最优途径。因此,马克思认为,真正决定人们的行动及其特点的并不是理性本身,而是理性行为选择据以进行的各种约束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行为人的财富占有、交往关系以及观念意识结构等等。所有这些约束条件构成行为人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构成他或她可以进行理性选择的广度范围,也决定着由选择而采取相应行动的具体特点。
第二,新制度经济学中人的行为具有普遍性、共性特征,而马克思经济学中人的行为特点因各自所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不同,具有现实性和差异性。
西方经济学中对人的理解具有抽象性和一般化特征,在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中,每一参与经济生活的个人都变成了同一面目、竭尽全力张扬理性以追逐私利的“经济人”,丰富现实生活中活生生个人之间存在着的人格个性和行为特点差异不见了。新制度经济学尽管通过不完全信息、有限理性、“满意准则”等范畴对传统的“经济人”假定进行了修正,逼近了现实,但新制度经济学并没有进一步深入分析更为实际的人与人之间在不完全信息占有结构上的差异以及个人理性约束条件上的区别,因此仍然是从相对的“普遍性”、“共性”上理解参与经济生活的个人。因此,这种静止的人性既不会在同一社会结构中的人与人之间存在不同,也不会因不同时代背景而有所区别。
与西方经济学一样,马克思经济学也是将个人作为自身的理论前提。但我们注意到,马克思是在批判费尔巴哈将人的本质理解为抽象的“爱”、“友谊”时,提出他的人的本质观的,并且马克思特意在说明人的本质的“一切社会关系总和”之前加上两个定语——“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也就是说,现实中每个人有每个人自己的本质规定性,有他或她自己所占有的具体的社会关系,每一个人都是“多种规定性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马克思正是通过现实中每个人具体的社会规定性特点来说明其特定的行为方式的: “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
第三,西方经济学对人性的单调定义必然导致对抗型的人际交往论,而马克思对人本质的理解却是多元的、丰寓的,是协作型人际交往论的基础。
篇(3)
1847年恩格斯在《共产主义信条》中提出了“让工人在国营工场和国营工厂,以及在国营农场工作”。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提出“组织劳动或者让无产者在国家的田庄、工厂、作坊中工作”。的主张,这实际上就是由国家经营农场的思想。
一、马克思恩格斯农业思想的英国来源
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国际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他们俩有着极其相似的经历。他们都生于德国,也都与当时最为先进的英国有着紧密的联系。马克思于1818年5月5日生于普鲁士莱茵省特利尔城一个犹太人籍律师家庭。马克思除了青少年时代在德国就学以外,他的革命活动和科学研究的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英国度过的。
恩格斯比马克思小两岁,于1820年11月28日生于普鲁士莱茵省巴门市一个纺织工厂主的家庭。从1842年开始,恩格斯的绝大部分经商活动都在英国,而英国当时的纺织中心曼彻斯特则是恩格斯最为熟悉的地方。早在1845年,他就写了《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而成为全面分析英国工人的经典之作。他的一生的大部分时间也是在英国度过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分别于1883年3月14日和1895年8月5日病逝于伦敦。
一般认为,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是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其来源分别是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空想社会主义。
那么,作为马克思主义内容之一的马克思恩格斯农业思想的来源是什么?由于马克思恩格斯农业思想在相当长一个时期被许多社会主义国家当作教条遵守和实施,因此,搞清这一思想的来源对于我们求实客观地评价马克思恩格斯农业思想的历史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农业思想总体上可以分为两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以《论土地国有化》为其标志,它是马克思对第一国际关于土地问题的理论总结,它阐发的是关于社会主义农业问题的思想;第二阶段以恩格斯《法德农民问题》为标志,它是恩格斯对第二国际关于农民问题的理论总结,阐发的是无产阶级政党如何改造农民的主张。
我们把马克思第一阶段的农业思想概括地归纳起来就是:社会主义土地国有基础的农业计划经济。它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完整形态的分析相适应,是对未来社会主义的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全面概括,其思想来源主要是英国的社会主义农业思想。
我们先来看马克思的土地国有论。社会主义土地问题在莫尔的《乌托邦》中就已经提出,莫尔的乌托邦岛土地的公有实质上就是这一个远离尘世的岛国国有,因为在莫尔看来,这个岛国国有土地不够的时候,还要向外进行殖民扩张,以满足这个岛国土地的需要。在整个第一国际时期,只有英国的社会主义者提出了土地国有的主张,英国工联改良派领袖鲁克拉夫特就是一个积极的土地国有论者。他在反对土地集体和农民所有的基础上,力主土地的国家所有,并要求将土地交给统一的公社实行大规模地耕种土地。
马克思还批判地吸收了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土地国有主张。英国的许多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认为,只有农业资本家和农业工人才对英国的土地享有权利,而英国的地主只是篡夺者。詹姆斯·穆勒、希尔迪奇、舍尔比利埃等经济学家从李嘉图的理论中得出实际政策主张,提出把地租作为赋税交给国家的方案,实质是土地收归国有,把私有土地变成资产阶级公共所有。马克思揭露了这些资产阶级经济学者主张土地国有的阶级实质不过是产业资本家仇视土地所有者的一种公开表现而已。马克思还指出这些资产阶级土地国有论者的阶级局限性,因为对土地这一种财产私有制的否定,会导致对整个资产阶级财产私有制的否定,这对资产阶级来说,是危险的。因而资产阶级的国家很难实行土地国有化。
因此,马克思认为,只有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才能在真正意义上有效地实施土地国家所有。但是他认为这种国家所有只是改变了土地所有关系,而没有解决土地的经营问题,因此,马克思认为,土地国有尽管有很大意义,但这一措施解决问题有一定的限度。土地归无产阶级国家所有,是改造资本主义农业的一个重大步骤,不是无产阶级建立社会主义农业的目的。
土地国有,把地租转归国家,原来就是激进资产阶级提出的土地纲领,是用来加快资本主义发展的措施,但是无产阶级却可以拿来利用,使之成为剥夺资产阶级土地私有权的措施。无产阶级国家利用这一措施时,又必须清醒地注意到这一措施自身只要求改变土地私有制,不是改变土地经营方式的措施。在马克思看来,土地国有以后,有可能仍然产生和发展资本主义农业经营,因此,无产阶级国家必须采取不同于资本主义农业经营的方式组织农业生产。
马克思为此提出了农业生产的计划论。而这恰恰是三百年间英国社会主义农业思想的主流。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莫尔的乌托邦岛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农业。由于包括农产品在内的所有产品都是有计划有组织生产的,因此,在乌托邦岛不存在商品交换,不存在货币。在莫尔看来,乌托邦不论农业或手工业的生产劳动都是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这就避免了生产无政府状态和不必要的劳动,也就铲除了当时在欧洲许多国家存在着的四体不勤的寄生虫。欧文则为我们制定了一个极为详实的农业规划与计划的蓝本。
他首先对理想社会农业协作社的人数,土地面积,农村住宅和农业教育进行了具体的规划,并提出保证这个规划的有效实施,就必须实行有计划地农业生产。欧文认为,公社由于在统一计划下组织生产和发展经济,生产的目的就是为了直接满足全体成员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因此就将根除笼罩着现存社会的一切混乱和无政府状态,将永远摆脱经济危机。欧文同样强调了先进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主张劳动公社要广泛采用工业大机器和技术发明,以代替各方面的笨重体力劳动,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在欧文看来,由于社会制度的不同,机器生产给社会带来的后果也就根本不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机器成为资产阶级剥削和奴役无产阶级的工具;而在公社制度下,机器将变成节约劳动、时间和资金,增加财富,为人类谋福利的手段。
第一国际时期的英国社会主义者鲁克拉夫特则提出将土地交给负有关心全社会福利使命的国家政权,并由他们组织统一的公社实行大规模地有计划地耕种,以尽可能使用能够节省劳动的机器,使科学能为大家的福利服务。
以英国为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的马克思同样主张社会主义土地国有基础上的农业计划论。但是这一理论在前三百年英国以外的社会主义者中,都未曾有过空谷回音;在第一国际和第二国际的共产主义运动中,法德俄的社会主义者普遍没有认同这一理论。于是才有了恩格斯的《法德农民问题》一文。
《法德农民问题》尽管分析的是法德农民问题,但同样以是英国为其全部立论根据的。第一,它根据英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实际,同样主张消灭小农经济,而这种消灭不是依靠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提供社会帮助,引导农民建立合作社来实现。对法德众多的小农仍然是争取是改造,而不是长期保全;
第二,以英国的模式来看待未来社会主义农业生产方式。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尽管提出了法德等落后国家农民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但他对未来社会农业的发展问题仍然与马克思一样,是奠基于英国之上的社会主义土地国有基础上的农业生产计划论,恩格斯并没有因为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而有所改变,而是随着形势的变化,提出了完全以工业生产的形式来解决农业生产问题的主张,对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剥夺或赎买来的大土地,不是交给私有意识强烈的农民,而是建立公有农场,组织集中式的农业生产。
第三,以英国状况立论来分析法德社会主义者的错误。在《法德农民问题》第一部分中,恩格斯批判的是法国工人党的土地纲领,而批判的证据则不是来自法国,而是取自英国的情况。在论证土地纲领“取消一切现行的间接税和直接税,代之以对三千法郎以上的一切收入征收的单一的累进税”的要求时,恩格斯引用了英国的例子进行了反驳,并认为“除了社会主义政府以外,没有一个政府能采取这类做法。”。
在第二部分如何解决法德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问题时,恩格斯并没有根据法德农业的实际状况提出不同于英国农业生产的另一条道路,而是重申了马克思在《论土地国有化》一文中的英国办法,并同时主张“把这些合作社逐渐变成全国大生产合作社的拥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组成部分。” 其计划性生产的成份比马克思的构想具有更大的范围。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恩格斯农业思想如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一样,主要是属于英国的。这种以英国为社会主义农业发展模式的最基本主张是社会主义土地国有基础上的农业计划论。这一理论随着我国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而基本被否定。但在农业合作论、城乡一体论和农民改造论上仍有许多似是而非的观点,其负面影响是较大的,有必要进行重新认识。
二、社会主义农业思想
国有土地上的农业工人合作社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和《论土地国有化》等著作中,提出了社会主义土地国有化基础上有计划地发展农业的思想。但没有解决农业的生产的组织形式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主要是恩格斯的贡献。
1842年,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写的序言中批判亨利·乔治的地租论时,提出了土地国有以后的土地经营问题,即在社会共同占有土地基础上实行共同耕种:“马克思学派的社会主义者也要求把土地交给社会,但不仅是土地,而是同样还有其他一切生产资料。但是,即使我们撇开其他生产资料的问题不谈,这里也还有另外一个差别。
土地如何处理呢?以马克思为代表的现代社会主义者要求共同占有土地和为共同的利益而共同耕种,对其他一切社会生产资料——矿山、铁路、工厂等等也是一样;亨利·乔治却只限于像现在这样把土地出租给单个的人,仅仅把土地的分配调整一下,并把地租用于公众的需要,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用于私人的需要。
社会主义者所要求的,是实行整个社会生产体系的全面变革;亨利·乔治所要求的,是把现在的社会生产方式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实质上就是李嘉图学派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中的极端派提出的东西,这一派也要求由国家没收地租。”
篇(4)
随着网络社交平台的蓬勃发展,舆论导向的主导权不再仅仅掌握在传统的新闻媒体手中,自媒体的话语权也不断地扩大,成为影响社会舆论的重要力量。本文主要针对舆论导向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进行了一些分析,文章是一篇研究生论文范文,主要论述了舆论导向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

摘要:在新媒体时代下,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展现出新的变化,同时,也面临着自媒体的挑战与新的问题。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媒体才能牢牢地把握舆论的主导权,从而进行舆论调控,实现有利于国家、社会、人民的有效的传播。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舆论导向,新媒体
一、新媒体时代下的舆论导向
新媒体时代下,丰富多样的信息使社会舆论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大众的社会生活及思想观念也随之受到重要的影响。新媒体时代下的舆论导向,展示出了新的变化,其随之而来的一些问题,也值得人们去关注。
(一)传播手段的变化
舆论导向要真正地起到“导”的作用,就需要有效的传播手段使其辐射开去。传播手段,可以简单地划分为“靠什么传播”以及“怎么传播”两个部分。在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除了依靠传统的报刊、电视广播为载体,各种新媒体平台也成为了不容忽视的重要传播渠道。这些新媒体平台(例如微博、微信等)用户基数大、信息传播速度快、交互性强,集群效应更为明显,舆论导向的效果更加出众。在“怎么传播”方面,舆论导向在新媒体时代下,更加善用符号和标签的作用。在宽广的网络信息海洋中,用户往往通过对符号和标签的筛选,获取自己感兴趣的新闻,一般来说,越具争议性的符号标签越能吸引网络用户的注意。这些符号标签,也成为了帮助舆论导向扩大传播范围的有利武器。
(二)议程修正
议程设置是舆论导向的基础,其为公众设定好了关注的重点与范围,以便更好地掌控公众舆情的发展方向。由于网络上信息环境的复杂以及话语环境时常变化,议程设置不同于传统媒体的绝对化,往往会经历多重变化,从而引发舆论导向的变化。在某一新闻事件的发展过程中,新闻媒体经常利用媒介的自净功能,从众多舆论浪潮中整合碎片化的信息,进行分析判断,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地进行议程修正,以求保持舆论导向的正确性、先进性。
二、舆论导向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
(一)舆论导向问题
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要求其在新媒体平台上也掌握主要话语权,自媒体的发展,无疑对此产生了强烈冲击。新闻报道为了迎合受众心理,逐渐降低了新闻的采用标准,新闻媒体为博公众眼球,在信息传播中选择以速度和话题取胜,往往忽视了对客观事实的深究探底,冒着新闻失范的风险,先入为主地设置议程,引导舆论走势。在众多新闻媒体盲目跟风的情况下,一旦舆论因为某个节点发生反转,新闻媒体就会因导向错误而承受权威性减弱、公信力下降的后果。
(二)影响
近来,众多的“舆论反转”事件的发生,体现出新媒体时代下新闻媒体所面临的信息困境——新闻媒体难于担任舆论导向的重责,无法疏导网络时代的公众在碎片化信息的包围中所产生的浮躁心理,甚至成为其帮凶,加剧舆论的混乱情况。从近期来看,这些事件只是社会新闻被网络媒体的扩大化传播;但从深远来看,如果这种舆论导向态势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并且广泛地影响着社会的心态,长久下来,必将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一方面,多方舆论导向,必将导致舆论混乱,并将由此牵扯出各种问题,最终会转化为对政府舆论控制的质疑;另一方面,这对我国对外形象的构建也是不利的,一个国家社会中的舆论情况,常常与其国家的政治情况联系在一起,如果一个国家的主流媒体无法成为舆论导向的支配方,便容易成为他国从舆论上攻击此国的武器。
三、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下的舆论导向
胡锦涛同志曾提出:“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工作要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2]在新媒体时代的复杂环境下,我们需要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来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提升新闻工作者的专业素养与媒介意识,从而应对各种问题与挑战。
(一)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对舆论导向的要求
1.实事求是原则。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要求舆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其关键在于,坚持舆论导向的真实性与正确性,保证新闻的真实可靠。新闻工作者进行舆论导向时,不能仅仅从新闻事件的表面出发,不弄清楚事实就盲目地跟风报道,要进行更深层次的挖掘,透过现象看本质,以可靠的现实基础来说话,不人云亦云。以清醒的头脑、实事求是的作风,脚踏实地地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2.坚持党性原则。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要求舆论导向坚持党性原则。这就要求新闻媒体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觉悟,自觉成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当舆论偏向对政府不利的一方时,新闻媒体应深刻探究其内在的舆情问题,积极找寻佐证材料,挖掘事件真相,在舆论导向中拨乱反正,维护政府的正面形象。3.承担社会责任。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要求舆论导向坚持承担社会责任。这就是要求新闻媒体坚持“二为”方向以及“三贴近”原则,即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在服务大众的前提下,新闻媒体同时也承担起了相应的社会责任,要在舆论引导中坚持正确的思想路线,实现有利于国家、社会、大众的舆论传播。
(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下的舆论导向的重要作用
1.引领社会思潮。舆论导向的影响之一,是能够引领社会思潮,修正舆论误区。正确的舆论导向,并不仅仅意味着影响受众去想正确的内容,还被更加宽泛地定义为引导受众如何去理智而正确地想。并在新媒体的迅速传播下,在受众头脑中,达成一种思想上的共识,最终形成一种社会思潮,并建立起有效的舆论场,面对具体事件时便发挥其作用,从而体现新闻工作的“宣传性、针对性和实效性”。2.服务广大人民。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下,进行新闻舆论导向的构建时,既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精神层面上的服务,也可以转化为对其现实生活的指导。[3]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对民众的思想行动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其能够在再次面对类似的“舆论反转”事件时,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拥有正确的立场,从而对整个社会的行为态势带来深远的影响。通过舆论导向上的正确服务,在获取有益信息后,大众能够拥有更好的生活,并最终对社会实现有利的反馈。
(三)新媒体时代下的新发展
1.树立创新意识。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媒体传播方式,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4]这要求新闻媒体积极实行媒介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优势互补,在新媒体平台上同样占据舆论主导地位,并在传播方式方法乃至技术体制上进行积极创新,提升融合媒介的公信力、影响力、传播力,以达到更好的传播效果。2.讲究宣传艺术。凭借其草根性,自媒体往往得到网民的追捧,其言论也易为网民所接受。新闻媒体要想继续保持舆论导向上的优势,首先要掌握贴近民众的审美,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用“接地气”的短话、实话、新话,增进与受众的交流和互动,同时,体现正确价值观的宣传艺术。但这并不意味着舆论导向要一味迎合受众喜好,而是指新闻媒体能够在多种思潮下,准确把握最有利于受众,同时也最容易被受众接受的舆论导向,从而使舆论宣传深入人心。
四、结语
在新媒体时代下,面对复杂的网络环境以及新兴自媒体的猛烈冲击,新闻媒体的机遇与挑战并存。越来越多的“舆论反转”事件的发生,使网络舆情处于一个不稳定的态势,激烈的舆论交锋背后,体现出了网络舆论环境下对权威舆论导向主体的呼唤,多元化、融合化、规范化的现代传播体系亟待建立。在当下,新闻媒体只有不断地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理解,并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指导下,坚持正确的符合时宜的舆论导向,确保新闻的真实性与客观性,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兼顾服务人民和社会效益,并以此去影响受众,掌控舆论大局,最终才能真正确保其在舆论传播中的主体地位。这对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实现上情下达,实现有利于国家社会人民的有效传播,具有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泱泱.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新闻学概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35.
[2]刘建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经典读本[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134-136,104-114.
[3]崔智慧.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新闻舆论导向的构建[J].新闻学,2014(3):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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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在马克思货币价值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M)实证研究了投资、银行贷款、银行存款和广义货币供给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和传导机制,得出了我国货币供给在具有外生性的同时兼具内生性。说明了我国央行仍然有干预货币流通的权力。然而,它们的内在性质意味着它们受到整个社会的压力,这限制了它们干预货币流通的能力。
关键词:馬克思货币价值论;货币供给内外生性;向量误差修正模型,格兰杰因果检验

一、 引言
货币政策失效的问题一直存在。自金融危机之后美联储和日本都实施了量化货币宽松政策,即扩大货币的供给来刺激经济的复苏。这项政策的理论基础就是货币学派的外生货币理论,但是从实施的效果来看并没有给这两国的经济带来明显的复苏。我国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也实施了4万亿的救市计划,用来保证我国经济较快的增长,虽然这项政策让我国在世界经济深度衰退的环境下维持了GDP平稳的增长,但是我国的实体经济一直面临着有效供给不足和融资难的困境。
学术界认为货币供给具有内生性导致了货币政策的失效。因此,早在金融危机之前,国内的一些学者就指出了我国货币供给具有内生性,这种货币供给的内生性会对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产生影响。货币供给的内生性是指一个经济体的货币供给量并不是由央行唯一决定的,而是由经济体的一些内部因素共同决定的,如投资,银行贷款等。广义而言,内生性意味着资金是为了应对来自实体经济尤其是商业活动的压力而产生的。即内生性来源于信用体系对(周期性)商业活动的反应。在这种情况下,货币是内生的,因为货币需求可以改变货币供给。Milios(2006)指出货币的起源本身就是经济活动:主要是为了投资支出,货币是以信贷的形式创造的,它决定了央行对储备的创造(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发行法定货币);在不同的表述中,货币供给是由(信贷)货币的需求决定的。还有另一种内生性的概念。Mollo(1999)认为金融创新可以替代货币,从而影响货币的供给。在所有情况下,私人决策都会导致货币资产的创造并限制中央银行对货币流动的控制。
关于我国货币供给的内生性产生的原因,我国学者主要从微观主体的行为、信贷市场、外汇储备、货币乘数这四个方面来阐述。但是也有学者指出了我国货币供给具有内生性的同时也具有外生性。
在微观主体的行为会让央行对于货币供给控制的有效性有所下降,刘金钵和艾云(2003)认为货币供给的变动取决于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而中央银并不能单独决定货币的供给,其对货币供给控制的有效性会受到客观经济过程的限制。王兰芳(2001)在一个完全没有中央银行存在的货币金融体系中讨论货币供给的产生过程及影响因素,发现货币部门(金融机构或银行)与企业、家庭是紧密相连的,他们共同决定着货币的供给,市场经济中货币具有完全的内生性。周诚君(2002)认为我国经济的短缺过剩或转轨形态,微观金融主体行为的不稳定性和金融市场本身的不完善,以及经济结构本身的内在不稳定性,使我国货币供给中的货币乘数和基础货币以及货币流通速度都产生了较大的不可测性和非可控性,这极大地限制了目前我国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有效作用,我国的货币供给呈现很强的内生性。
信贷市场的状况同样会对货币供给的内生性产生影响,胡建渊和陈方正(2005)指出,来自商业银行的“倒逼机制”使中央银行不能完全控制基础货币的供给。因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并没有选择贷款的真正权利,都是为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服务,他们贷款都是被动的,具有内生性。陈文强(2010)讨论了在规模信贷配给的情况下,内生性货币供给所呈现的特性。发现贷款期限结构是货币供给波动的一个重要因素。于雪和谢绵陛(2011)指出透支制度和抵押贷款制度是我国货币内生的两个重要来源。江春和李征(2007)指出商业银行的贷款和贷款利率对于货币政策的效果有着很强的影响力度。
在外汇储备方面,黄武俊和陈漓高(2010)认为汇改后净国外资产增量变化成为基础货币增量变化唯一格兰杰原因,国内信贷和发行票据作为对冲外汇资产增加,防止基础货币过快增长的手段均已失效,基础货币供应具有内生性。胡建渊和陈方正(2005)指出“有管理浮动”的汇率政策降低了中央银行调控基础货币的力度。人民币长期面临着升值的压力,央行为了维持汇率稳定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基础货币的被动增加。楚尔鸣和石华军(2007)从外汇储备变动的角度,发现我国货币供给的内生性在逐渐加强。
在货币乘数方面,吕宁(2004)从货币乘数的角度分析了我国货币供给的内生性,发现由于中国货币乘数的波动较大,从而对货币供给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万解秋,徐涛(2001)认为我国居民因为宏观经济的不稳定,企业效益不佳,导致了公众预期收入稳定性下降,从而增加了公众对预防性货币的需求,这样改变了货币乘数与央行对货币供给总量的控制,使我国的M2的供给具有较强的内生性。
尽管大部分的学者认为我国货币供给已经具有了较强的内生性,但是也有的学者对于货币供给是内生还是外生保持中立态度或者认为我国货币供给仍然是外生的。沈能(2005)指出我国货币内生性逐渐加强的同时并不能否定央行对于货币供应量有较强的可控性,货币供应量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受到政府的控制,所以把我国货币供给称为准外生变量。朱太辉(2013)指出了货币供给的内生性。但是同时央行以及金融监管当局的政策调整对货币供给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货币供给同时也具有外生性。货币的供给兼具外生和内生两个渠道。朱斌和任远平(2004)指出货币供应既具有外生性,又具有内生性,它是中央银行可以极大影响但无法完全控制的。中央银行和其他经济主体的意志都会影响货币供应,中央银行可以控制基础货币和法定准备金率,其他经济主体则决定货币供应的剩余因素。杨旭和冯兆云(2012)发现我国商业银行的货币供给行为对利率不敏感,其原因是我国利率市场化还不够完善,利率不能完全反映出市场的供求。所以我国货币供给是外生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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