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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波;孔鼎仟;
单位:湘潭大学法学学部;
摘要:西方自然法学传入中国的第一次高峰,可以说是伴随着《万国公法》在中国的译介出版而流行的。丁韪良和他的同事借用朱子理学概念中的“性”和“公”,将“自然法”(natural law)翻译为“性法”,“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翻译成“公法”,直接影响了19世纪中国人对西方自然法和国际法的理解。与此同时,通过《万国公法》中文文本的日译,日本人也开始接触到西方自然法学说,之后又通过留日学生的汉译对中国产生影响。整体而言,近代中国早期对西方自然法思想的认识还很浅薄,也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的归纳和总结。无论如何,“自然法”“性法”“公法”在中国的早期译介和流传,仍是值得记述的回响。
关键词:自然法;;性法;;公法;;传播及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