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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家恩;李拥军;
单位: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
摘要:虽然后果考量能够实现个案正义,但也存在越法裁判的风险。系统论法学可为认识后果考量提供理论框架。在二阶观察层面,作为自我描述的法教义学在面对环境激扰时难以有效回应,而作为异己描述的社科法学则无法维护法律系统的封闭性。相较之下,系统论法学作为一种自我描述,能够同时兼具内在视角与外在视角。在运作封闭基础上进行后果考量时,必须将过去与未来统一到当下的视域中,并依据条件纲要与权限规范,隐藏疑难案件中的裁判悖论及决断属性。此外,可通过自我指涉的形式论证与异己指涉的实质论证增强后果考量的说服力和正当性。
关键词:后果考量;;系统论法学;;运作封闭;;认知开放
基金资助: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文化传统在家事司法中的功用与运用研究”(3132025372)阶段性成果;;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家庭伦理在刑事司法中的功用与运用研究”(24YJC82000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