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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乔一涓;刘静远;
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仲裁中心理论研究处;
摘要:公正高效地解决运动员选拔纠纷是对国家体育仲裁机制和选拔机制的双重考验,也是衡量竞技体育治理水平与法治化程度的关键指标。澳大利亚国家体育仲裁院(NST)自2019年成立以来运行良好,成功处理了绝大多数国内选拔争议,极少上诉至国际体育仲裁院(CAS)。通过对NST公开裁决案例的分析发现,选拔纠纷仲裁裁决思路包括:在程序层面,重点关注体育组织的通知义务、无偏见义务及沟通义务;在实体层面,准确把握主客观选拔标准的区分及不同标准的审查特点。作为体育仲裁的高频争议类型,选拔纠纷也将成为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的重要案件来源。借鉴NST经验,可在争议界定审查范围、明确程序审查事项及规范选拔裁量权行使3个方面优化选拔纠纷裁决机制,为中国体育仲裁委未来裁决选拔纠纷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选拔纠纷;;体育仲裁;;选拔标准适用;;选拔程序问题;;自然正义原则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国际体育仲裁适用《欧洲人权公约》实证研究”(项目编号:25CFX014);; 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研究咨询重点项目“体育组织运用体育仲裁促进内部治理法治化”(项目编号:2025B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