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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超;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摘要:“一业一证”作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制度创新样本,当前在各地呈现出差异化的改革试验状态。“一业一证”改革设立的行业综合许可将市场主体进入特定行业涉及的多项许可整合为一,改变了现行法律框架下的单项许可模式。相较于传统行政许可模式,“一业一证”改革带有鲜明的效能价值取向,不仅降低了市场主体的行业准入门槛与成本,还通过行业综合监管的衔接匹配机制保障了行业综合许可的效能优势。但与此同时,“一业一证”这一制度创新在实践中也面临诸多制约因素,可以考虑以《行政许可法》修法为契机,通过增设专门的“一业一证”条款、履行《行政许可法》第18条确立的制度要素确定性义务,以及有效激活第20条许可评价条款等方式,围绕形式合法性与实质合法性对改革实践难题予以有效回应,从而充分发挥行政许可创新转型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关键词: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行业综合监管;;行政许可法
基金资助:2024年度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行政法治原理研究”(项目批准号:24SFB301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