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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邵怿;
单位: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
摘要:数字孳息是衍生于数字财产的附属增值收益,对于数字孳息的分配,传统规则由于物理依附缺失、价值来源异常以及权利边界模糊等困境,已经无法有效应对数字化的纠纷场景。因而,逐步实现从“依附性标准”向“价值贡献标准”的转变便具有了现实的紧迫性与必要性。价值贡献的判断需要建立在孳息与原物解耦的基础之上,同时也需要针对不同类别的数字财产,采取区别化的规制策略。此外,对于链上增值这一特殊经济现象,在引入全新标准之外,应重点理清法律规则与技术规则二者的效力位阶,避免出现规则的错位适配与跨层级冲突。同时,也应提前布局国家治理与自动化决策间的功能衔接与角色互补,以实现技术发展的成果可享与风险可控。
关键词:数字孳息;;数字财产;;财产权;;价值贡献
基金资助: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北京数字自贸区建设的规制研究”(项目编号:22FXC022)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