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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论坛2026年第02期:ESG视域下投资者与东道国权利义务重构及中国因应

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覃华平;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涉外法治学院;

摘要:目前国际投资条约在投资者保护与东道国规制权方面呈现失衡状态。这种失衡具有其历史正当性,但在国际社会面临来自环境、气候变化以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压力下,对这种失衡进行矫正与重构成为历史的必然。在国际投资中,ESG从环境、社会与治理角度对投资者提出了要求,为投资者与东道国权利义务重构提供了内驱力。现有的国际投资仲裁实践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ESG的要求,但存在明显的局限性与裁决结果的不可预见性。为此,应当在投资条约中明确赋予东道国ESG规制权,允许其作为申请方启动仲裁程序,同时对现有投资保护条款进行改革,明确投资者义务,最终在可持续发展目标下实现投资者与东道国权利义务的平衡与重构。中国兼具资本输入和输出大国的双重身份,在实践中也积极推动ESG标准化发展,因此,应在双边投资条约中将ESG内化与具象,以投资者与东道国共治为手段,以平衡保护我国投资者海外权益和我国国家利益为原则,以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为引导,最终实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发展目标。

关键词:ESG;;投资仲裁;;东道国规制权;;投资者义务

基金资助: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项目(21ZFG8200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