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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论坛2026年第03期:数字时代的公共失信联合惩戒及其法律规制

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冉克平;

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要:在数字时代,公共失信联合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系基于信用信息以及算法评估失信状态而实施的风险管控措施。公共失信联合惩戒是公共管理机构行使数字权力的具体表现,呈现“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的逻辑。公共管理机构既要保障公民权利不受数字权力的恣意侵害,也要增强违法行为人失信后果的可预测性。“严重失信”的适用范围通常限于故意实施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原则上不包括违约行为和违反道德的行为。公共失信联合惩戒属于新型社会治理方式,但是过于偏重解决现实问题的“有效性”而忽视权力运行的“正当性”。公共失信联合惩戒以分配正义为价值基础,其本质是对“行为人违法失信人格”的制裁而非对“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制裁,在法律属性与运行机制上与经典行政行为存在差异。公共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应当摒弃形式主义解释论而采取实质主义解释论,符合比例原则和不当联结禁止原则的要求。

关键词:公共信用;;失信联合惩戒;;分配正义;;行为人责任;;黑名单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的法治保障研究”(24ZDA01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