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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昊宇;裴东杰;
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心;
摘要:人工智能作为知识生产创新与效能提升的核心驱动力,其伦理治理成为防范现代性风险、化解伦理冲突的核心路径。由于技术理性与人文价值的结构性冲突,人工智能伦理治理面临责任式微、技术异化、价值失范等多重挑战,具体表现为责任主体界定模糊与冲击、数据隐私泄露导致的个体主体性消解、社会分化矛盾及认知偏见风险。人工智能伦理治理亟需植入多元共治理论,在德法并举下形成规范性与价值性的协同,在科技向善引领下衔接自我规制与外部规制。通过构建主体多元的伦理治理共同体、完善德法共治的伦理治理规范体系、健全社会协同的伦理治理机制三重路径,构建中国式人工智能伦理多元共治体系,重塑人类知识创造、传播与应用的底层逻辑,形成覆盖人工智能伦理全周期的现代化治理框架。
关键词:人工智能伦理;;多元共治;;共同体;;伦理审查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环境纠纷指导性案例司法适用及方法优化研究”(项目编号:23CFX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