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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驰骋;刘力波;
单位: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文化主体性与正确政绩观具有深刻的逻辑关联,文化主体性作为民族文化的自我确证,为正确政绩观的生成提供了坚实文化根基与内在依据。文化主体性奠定正确政绩观生成的核心维度。具体而言,文化主体性锚定了正确政绩观“为民造福”的根本方向、塑造了“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科学尺度、培育了“功成不必在我”的历史耐心,系统回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在内化机制上,文化主体性以文化认同夯实正确政绩观的认知根基、以文化自信涵养正确政绩观的信念内核、以文化使命推动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转化,实现正确政绩观从外在价值要求转化为党员干部的内在行动自觉。立足文化主体性培育正确政绩观,需要坚持“第二个结合”,夯实思想根基、构建体现文化主体性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培育鼓励实干担当的组织文化,从根源上抵御功利主义、形式主义等错误政绩倾向,引导党员干部为民务实、真抓实干、久久为功。
关键词:文化主体性;;正确政绩观;;文化自信;;文化认同;;文化使命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项目“‘两个结合’融入高校思政课教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号:22VSZ035);;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委托项目“大中小学思想政治课考核评价一体化研究”(项目号:23SZKJFZ03);;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创新重要论述及陕西实践研究’”(项目号:2025YB1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