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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涂良川;唐春燕;
单位: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人工智能技术所呈现的自主性虽在表象上叩问了主体存在论之域,实则仅为操作论视域下基于程序与算法逻辑构建的有限自主性。在认知逻辑层面,“自组织”算法通过重构认知架构的底层逻辑,将人类主体意识从生物认知的单一维度拓展至人机耦合的混合智能形态;在表达逻辑层面,化物为“人”的跨物种认知模拟实践突破了人类中心主义的主体界定框架,对人类主体“自我定义”的传统认知范式发起冲击,建构包含技术化维度的后人类主体性理论;在行为逻辑层面,“自适应”进化机制在与环境动态交互中主动筛选整合反馈信息,据此对自身行为模式进行适应性调整,深度嵌入并改写人类主体“自我生成”的内在逻辑与发展轨迹。总之,人工智能技术所展现出超越生物限定的智能特质对人类主体性本质发起考问,而在能力层面凌驾人类所衍生的潜在风险也引发隐忧,但这与人类基于理性反思、意向性投射和存在体验构筑的“自主性”却存在本质差异。基于此,剖析人工智能“技术自主性”的三重逻辑及其对人类主体自我建构、定义与生成的冲击是洞察人工智能技术所引发的人类自我认知与观念重构的核心议题,为保留人类主体性内核、充分释放技术潜能的共生文明形态开辟了新道路。
关键词:人工智能;;技术自主性;;技术意识;;算法逻辑;;深度学习;;智能体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中的人工智能奇点论研究”(21BZX002);; 第七批“广东特支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