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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坛2025年第05期:行政法法典化的基础理论与行政法体系的最佳构成

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李策;

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察法学研究中心;

摘要:行政法法典化理论来源于民法法典化理论,蕴含部门法、完备性、体系性三要素,但这种传统理论导致行政法法典化实施困难、逻辑谬误以及“拿来主义”三重弊病,致使行政法体系构成之积弊难以得到有效改良。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法典化理论中的部门法要素和完备性要素日渐式微,出现了部门法内的法典和跨部门法的法典两种法典新形态。相较于民法,行政法规范膨胀、性质复杂、多元易变,催生出行政法内的法典和跨行政法的法典两种行政法法典新形态。借鉴边沁的“万全法典”理论以及法国行政法法典化的经验,行政法法典化的本质是体系性的最佳化表达。部门法要素和完备性要素是体系性的最佳化表达这一本质在特定历史阶段的具体表现。行政法法典化的意义在于建构最佳化的行政法体系,其与民法法典化、刑法法典化的相同点在于追求法体系的最佳化,区别在于实现法体系最佳化的具体立法形式。为实现行政法体系的最佳化,应当编纂“行政基本法典+部门行政法典”式的行政法“法典群”,并且允许相当数量的行政单行法存在,通过行政基本法典总则和部门行政法典总则、行政基本法典、宪法来强化行政法的体系性。

关键词:行政法法典化;;民法法典化;;体系性;;法典群;;行政基本法典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行政法总则制定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21&ZD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