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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晨;
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省政德与廉洁文化研究中心;
摘要:孔子的仁没有先天的善性作为生成与实现的基础,只有“性相近”之“性”所提供的“性灵”以为发生前提和发展基础。就个体生命而言,仁发端于道德情感,完成于礼的规范。但在社会现实中,个体的情感和礼之间还需要义的介入。义是道德主体在具体的伦理情境中的恰当反应,也是情感和礼在实践中的即时表达,体现着道德主体的自由和创造。仁是生命在伦理生活中以情、义、礼为互动方式的实践活动,这一活动决定了仁无法被概念确切定义,仁的所有意义会在个体的生命活动中被领会并在此过程中得以实现。
关键词:孔子;;仁;;情、义、礼;;道德主体
基金资助:南开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1世纪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山东基地课题“孔子道德实现方式研究”(项目编号:2024ZXKT00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