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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安琪;
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摘要:在传统中国,“道一风同”被视为地方社会的理想秩序。唐宋以来,统治者制礼以教化天下的政治理想,在规范层面,通过公私礼书协力完成。出于对明末风俗颓败、四民秩序混乱的反思,清朝统治者在构建礼法体系时,进一步加强国家法律对基层社会的控制。在《大清通礼》中补充士庶礼仪的相关内容,并突出《通礼》简明易守的规范性格成为清朝统治者伸张皇权、推行教化的重要举措。但是,形式上趋于完备的《大清通礼》在各地的颁行情况并不理想。随着道光朝续纂《通礼》及依据《会典》《通礼》制作的“简明规条”的刊布,《大清通礼》的相关内容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与普及,对基层社会秩序的构建与维系产生了积极作用。
关键词:《大清通礼》;;“简明规条”;;礼治;;社会秩序
基金资助: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华法系的‘大国治理’:维护统一的‘法律之治’研究”(项目编号:22JJD820021)的阶段性成果;;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编号:GZC20231225)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