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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志洪;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政策研究室;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摘要:中华民族奋力开拓的文明新形态,不仅是人的文明,而且是“文化”的人的文明,其发展需要“文化”的人与之相辅相成,创造进而升华文明。更高层次的主体性、公共性尤其人文性,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超越资本文明的关键特质,构成其新之所在。新文明是一种自主、自觉、自强、自信和自为的文明,以共同体的主体性超越“个体本位”的主体性。它构建和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走向人与人和平共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文性作为人及其生活世界持续“文化”生成“文”的规定性,是主体性与公共性的升华,构成人及其文明的核心规定与根本标识。“文”作为为人取向和人为程序的统一,是不断超越反复“文化”了的“质”而生成的精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要求人不懈“化质成文”且持续优化“文”,“人”“文”砥砺共进。
关键词: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主体性;;公共性;;人文性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人类共同价值研究”(项目号:21&ZD014);;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中华民族复兴的现代文明取向研究”(项目号:23XNQZ1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