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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志煜;冯文婷;
单位:贵州大学法学院;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要:数字技术的迭代催生司法范式的结构性变革。《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首次对非同步审理作出回应,建构起“三位一体”的数字诉讼体系。异步审理作为该体系中最具解构性的程序创新,其本质是对民事诉讼基本价值序列的重构。作为民事诉讼程序革新产物,异步审理对直接言词原则的虚置、对集中审理主义的悖反以及对庭审中心主义的解构,均触及传统诉讼程序的价值内核,其功能定位与规则建构亟待理论回应。异步审理的功能定位应确立“原则—例外”二元架构,并在此基础上就程序适用条件、程序转换、审判公开等方面进行规则建构。
关键词:异步审理;同步审理;在线诉讼;互联网审判
基金资助: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跨境数据流通例外条款研究”(21GZYB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