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朱炳成;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摘要:保障公众健康既是生态环境法治的原初目的之一,也是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重要目标。这不仅要求生态环境法典在理念层面呼应“以人为本”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宗旨,也要求从立法目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等方面构建健全的环境健康法治体系。我国环境健康法治保障在理念实现机制、规范体系和监管体制等方面难以适应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的环境健康法治需求,困顿于“见物不见人”之弊。在此情况下,应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为契机,发挥法典的体系化效益,完善环境健康权益保障体系,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引下,以环境健康法的秩序价值为导向,构建以环境健康风险预防为中心、以公众健康优先保护为根本、以公众参与为基础的环境健康保障的法治原则。在生态环境法典中,宜采用“总则编专节+分则编特别规定”的篇章结构,通过健全的环境健康保障体制、机制和制度,实现环境健康保障与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的融合与内洽。
关键词:环境健康;;环境健康风险;;生态环境法典;;法典化;;保障公众健康
基金资助: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环境健康权保护的公私法协动进路研究”(项目批准号:21CFX04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