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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生态环境对于人类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然而在现阶段生态环境的建设上仍然有许多问题未得到解决,特别是对林业的管理上。所以,采取正确的措施,贯彻可持续发展这一理念,是符合全人类的共同利益的。
1 林业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理念
1.1 林业概念
林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世界有些国家将林业作为独立的生产部门,为国家创造经济效益。在中国,林业属于综合性部门,并没有将它独立出来。在生产的过程有三个组成部分:造林、森林经营、森林利用。它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并且维护了生态平衡的发展,在保护森林的同时,培育研究了大量的新型树种以获取林产品,利用林木的特点发挥其防护的作用。
1.2 可持续发展意义
可持续发展指既满足当代人需要同时又不对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威胁的发展。它作为一种新的科学发展观,已经在社会各个领域之间得到了实施,并且被大众所理解、接受。可持续发展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可持续发展。可见,有关生态环境的问题引起我国足够的重视,并且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贯彻到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中。所谓生态可持续发展,指的是自然条件的可持续性。众所周知,我们人类的生存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而自然条件的好坏直接对人类的生存生产造成影响。坚持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是根据我国现阶段发展全局提出的,符合我国当前的国情。在我国林业担任着维护生态环境平衡的重要责任,所以可持续发展这个战略对林业管理影响巨大。
林业论文发表:《广西林业科学》创刊于1971年,是林业科技刊物。宣传林业政策方针,推进新技术、新成果,普及林业知识,提供林业信息。文章内容有森林经营、森林生态、林木病虫害防治、紫胶虫放养及寄主树的栽培技术、林产化学、木材工业、林业机械、林业基础科学、科普知识、林业译文、林业生产知识以及为农村服务等。
2 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模式单一,缺乏监督
在我国林业资源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这样的林业产权结构可以集中体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但是这种单一的结构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它不符合林业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林业的经营。且在对森林资源利用上,国家并没有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缺乏完善的监督体系,林业建设政策无法落到实处。管理不力和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这些导致有些地方出现了植被退化的现象。这是由于林地遭到了人为破坏,森林生态环境面临危机。
2.2 资金不足,难以管制
我国一直坚持生态可持续发展战略,但是由于我国森林资源在国土非常的不均匀,有些城市覆盖面积很高,有些城市覆盖面积极低,这种差异性加大了我国对于生态环境的管理难度。特别是在林业中,由于国家投入的资金有限,很多方案和政策并不能很好地贯彻到林业管理建设中去,所以其生态建设发展非常缓慢。同时由于资金不足,在林业管理方面只能针对局部管制,而如果整体出现了恶化的趋势,不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的遏制。
2.3 采育失衡,利用不全面
在我国,森林人均占有率一直比其他的国家要低,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差很大。特别是有些地区人均占有率甚至出现了下降的现象,这种状况的出现归根结底是我国在森林采伐上存在着严重的采育失衡。由于社会的需求增大,每年我国森林采伐量都远远大于其生长速度。在森林资源利用上缺乏长远性的目光,造成了林业资源的锐减。并且在采伐的过程中,大量的木材遭到了浪费,即使在优化加工之后,木材的利用率也很低。
3 方案措施
3.1 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生态林业
随着市场环境不断地变化,林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我国成为了林产品的生产大国之一。然而由于国内外竞争日益激烈,林业产业结构的缺陷日渐凸显出来。因此,坚持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要做到产业结构的优化。林业的第一产业基础不够牢固,所以应该打好林业产业发展的基础,加快国家对于生态环境的建设,重视对森林资源的培育,提高森林资源的总量。利用第二产业推动林业产业自身的发展。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激烈这一特点,淘汰落后的行业、发展新型行业,推动林业产业规模化。第三产业是林业经济效益的一大来源之一,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国家环境保护区、自然生态公园等建设力度,加大宣传,挖掘自然景观,促进林业旅游业的发展。通过对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新兴产业发展,促进林业产业的积极发展。
生态林业是遵循着生态经济和规律的,它能够通过对森林中自然资源的充分利用来促进林业的发展,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的相结合。并且在我国生态环境非常复杂,而且生态资源的种类很多,这对于生态林业的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并且需要注意的是在发展林业时候不能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其生态环境,应该在两者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生态林业效益的最大化。促进生态林业发展,不仅需要优化产业结构,还需要在硬件设施上多下功夫,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实现经济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
3.2 提高管理水平,加大监督体制
林业管理走可持续发展路线,首先就应该解决管理上的疏漏问题,加快林业管理机制改革,加强对林业的管理。在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上应该坚持科学系统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因此在管理森林资源工作中应该改善老旧的管理理念,学习新的技术、新的理念以提高管理经营水平。坚持依据科技的创新为林业发展创造新的环境。其次,林业管理工作必须法制化,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疏于管理,有些地区的森林资源遭到了严重破坏。遇到这种情况必须坚持依法解决,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的行为。在工作中应该健全规范制度,加强法律在林业管理中的威信度,将依法管理与森林管理资源制度相结合,促进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林业管理的良好秩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林业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近几年来,某些地区出现了人为滥砍滥伐的恶劣现象。这种毫无限制的砍伐不仅破坏了生态系统,使得林地遭到破坏,而且会造成森林生态资源的巨大浪费,成了制约林业发展的严重问题之一。所以要坚持林业管理可持续发展,必须先杜绝这种现象的出现。这需要对林区加强监督管理,只有不断地完善管理制度,才能降低林业资源被人为破坏的风险。所以对于林保部门而言,应该将加大监督力度作为林业管理的重点工作,加强对滥砍滥伐地区的监督力度。作为管理人员也应该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完善管理责任制度,规定每个管理人员的职责所在,如果在管理工作中出现了监制疏漏的问题则要求此工作者承担责任。并且管理者在管理工作上应该按照严格的规章制度进行操作,严禁出现任何的滥砍滥伐现象产生。
3.3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到群众中去
人与自然共同处在一种生物圈内,人类离不开自然,人类在生存与生产中必须时刻依赖自然,而同时自然环境变化源于人类对它的利用与改造。要加强生态林业的建设必须认识到人与自然是协调与和谐的,只有美好的生态环境才能有利于人类的发展。所以坚持走可持续的发展路线,是科学的、符合人类发展规律的。要推进林业的管理建设,首先应该向人们大力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必要性,让人们先从思想观念上开始改变。然后宣传绿化环境的作用,促使人们真正认识到美化生活环境的好处,从而积极地开展植树活动,努力改善生态环境,扩大城市的绿化范围。除此之外,应该利用现代化传媒的手段,通过媒介提高其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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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一项长期而持久的工程。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监督执行机制,也是需要不断地完善与更新。政府对林业可持续发展建设十分重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制定了许多相关的林业政策,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取得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治理效果。但是,在现存法律中仍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制约和妨碍了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1 我国林业经济发展的国情
近年来,我国林业发展逐渐走上了新的发展方向,但是,因为我国地理幅员辽阔,地区经济发展不太平衡,林区分布不均匀,森林多在经济上最为贫困的山区,所以,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不少人铤而走险,对林业的破坏性掠夺式的采伐也经常发生。先天不足与后天的不良发展,造成了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严重不足、森林质量下降、低产量、低效益的状态。林业经济的发展主要依赖于森林资源,森林资源的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必然影响林业经济的发展。
2 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溯源
可持续发展是为了界定人类在缔造一个健康和富生机的环境上所享有的权利,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到目前为止,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已经深入到全世界很多国家的各个发展领域,我国也把可持续发展定为国家发展的核心理念,林业作为重要的基础性产业,世界各国包括中国在内,都一直在研讨和制定林业可持续经营发展标准的指标体系,我国的林业专家通过结合自己本国国情和深入研究,提出了八大标准和66项指标。
3 如何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工程,根据本人在林业基层的多年工作经验以及结合最新林业发展理论知识,我认为,要践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1 发挥科技的引领作用,推动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的助推力就是科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用在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中,是最有利的佐证。所以,我们应该结合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大局,深入实施科技兴林战略,大力支持扶持基层林业工作人员进行林业科技创新、更新,并与上级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体系,真真切切的把科学技术接到林业的“地气”中。
3.2 更新观念,优化林业经济结构,加快林业经济转型
传统的林业发展囿于其单一发展的牢笼不得而出,在林业的经济、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越来越显现出其先天不足的局限性。在经济领域方面,单一经济侧重于森林开采和木材的运输与生产,还停留在最低级的资源使用链条上。随着森林资源的大范围开采而暴露出来的森林资源危机,会将林业的整体经济推向覆灭的边缘;在社会领域方面,由于单一的林业经济发展,造成了林区林农经济利益的捉襟见肘与基础设施每况愈下的窘境,林区林农的经济收入就医、子女入学等社会保障体系严重滞后,造成了一直生活需要向国家伸手要钱的局面;在生态上,传统的林业发展因为粗放式的开采与利用,更是与可持续发展背道而驰,完全破坏了森林资源的平衡链条,造成了人类与环境的冲突加剧。
所以,只有更新观念,优化林业经济结构,加快林业经济转型,才是我国林业发展的根本出路,才是造福子孙后代的良方妙药。如何优化林业经济结构需要做以下几点:首先,不能固守以前的传统观念,要主动走出去,充分调研市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较短的工业原料林、速生用材林、林业产品以及名优产品的林业建设。其次,加大对林业新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依托上级林业机构先进的科研技术,大力开发综合精深产品的开发,逐渐淘汰那些粗放式低层次的林业产品的开发。再次,开拓林业的景观旅游资源,比如百里峡、观音山等这些优质的生态旅游景观,还可以开发一些适合林业种植的花卉类产品。最后,适度的壮大林业产业,大力发展以经济林、特色林、林下资源为主的林业产业。
3.3 法律护航,才能保障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森林资源的林权结构模式受到公有产权的制约,增加了维护成本。所以,笔者认为,应对林业产权进行优化和选择,可以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生态公益林适合公有产权,商品林则以私有产权更有利于提高商品林管理的积极性。
其次,由于一些历史原因,林业的采伐需要层层上报,致使报批手续繁复而混乱,所以,笔者认为,应该简化商品林木的采伐报批程序,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即可,而无需层层上报至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商品林的采伐、管理像农民种庄稼一样,可以随时采伐,上市进行交易,从而提高林农管理森林的积极性,增加林农的经济收入,而林业主管部门只需控制采伐限额和流通领域,严禁采伐生态公益林,发挥林业的生态效益。
再次,协调好对林业有影响的各种制度和相关规定。对影响林业的各方面因素的法律法规应总体考虑,如森林、水、土壤应该作为整体来思考衡量。再比如,也应该对影响林业活动的企业、政府和国家援助机构进行协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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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几年林产品的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波动明显,说明了木材价格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加强。在调查中发现木材的收购价格明显低于销售价格,木材收购价格大约为销售价格的80%左右。一家进山收购的本质上就是一种政府价格控制的过程,这种收购价格是在倒算的基础上确定的,也就是在保证木材公司和政府部门利益的基础上确定的。一家进山收购使得利益得不到公平分配,从而影响了各种生产要素的投入,改变了林农的经营行为。
关键词:林业管理,林业建设,林业制度
宁国市约有农业人口数量为312390人,人均耕地面积为0.55亩,山场面积为183515.8公顷。2008年的农村人均纯收入为6582.2元。具体林业资源如表3所示。
宁国市的林业产值在1994-2008年一直处于高速增长,近两三年的增长率达到11.9%(见表4)。林业产值在这十几年间发生了显著变动,随着种植业的比重逐渐的下滑,林业的比重在2006年左右开始超过种植业的比重,占整个大农业产值的30%左右,而种植业下降到了20%(见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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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也引发了农户收入结构的变化,种植业的收入呈波动并下降的趋势。家庭经营的收入主要来自于林业的经营,这一比重在2008年达到了46%。由此可见,林业改革引发的林业产出的增加是显著的,林业产出的增加也逐渐改变了农户家庭经营收入结构的变化(见表6)。
通过对数据的统计描述,可以看出近年来林区农户生计得到改善,表现在农户收入稳步增长;从收入结构可以看出,由于拥有大量的森林资源,林业的产出对家庭收入的贡献越来越显著。但值得关注的是,尽管林业收入是家庭经营收入的主体部分,但是家庭总收入更多的是依靠外出打工来维持。在调查中发现农户家庭基本都有外出人口在外打工,其打工收入构成了家庭经营收入的主体。
调研过程中了解到,林改以后,农户对林地的自主经营权仍然受到很多限制,这样的政策对于林地经营是没有意义的。要真正做到放活商品林经营权,就应该赋予经营者根据市场要求和森林自身规律经营林地的权利。对于经营大户而言,要在经营自主权上给予其较大的自主空间,并在采伐安排上对其实行政策倾斜,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大户对成过熟林采伐的需求。
从集体经营转向分户经营或者小组经营,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政府的制度供给,而是建立在现有需求的基础上。在改革之前,林地的经营是在村集体的组织下进行的,村集体内部的监督实际上是不完全的,从而导致了对林地收益权产生寻租行为,权属的边界日渐模糊。但不得不承认的是,集体经营确实是存在自己的优越性的,林地的经营的规模性通过集体经营体现了出来,地区出现的“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做法给林农创造了巨大的收益,问题只是出现在利益的分配环节,而利益的创造环节并没有太大问题。
迄今,政府虽然强调保持林农对林地的使用权的稳定性,坚持要分林到户,然而在林业改革的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分到生产队这一级,既保证了适当释放了林地经营的灵活性,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林地依旧原有的规模经营。制度的安排与技术是分不开的,现有的林业制度安排,是在现有的技术无法实现分户经营条件下进行的,而过度的集中又导致收益的不清晰,所以分林到组成为一个可替代的次优选择。
这里经营的改革体现在主要资源种植主体以及种植类型的发生的巨大变化。从种植主体的角度讲,过去南方集体林区的用材林的种植基本上都是在一些政府的林业重大项目的扶持下进行的,林农自主的种植行为几乎很少,一方面,大面积的种植需要大量的资金,前期投入较大;另一方面,林农对收益的预期较弱,因为政策的不稳定和权属的不清晰。但林农此时选择的却是收益性较强的经济作物,如毛竹、山核桃。在安徽宁国市,笔者也发现了专门的毛竹种植团队,通过种植毛竹来获取收入,并且保证成活率,说明了毛竹种植在当地非常盛行,专业化种植水平很高。
林业的市场改革主要体现在木材的销售环节上,林农越接近市场,获取的市场信息越多,讨价还价的能力越强,说明木材销售的便利程度较高。木材销售的改革从20世纪80年代的变多家进山收购为一家或者少数几家进山收购开始,并没有多大变化。随着森林资源的好转,一家进山收购成为了限制林农增收的屏障,在一家独断46经营的情况下,林农的讨价还价能力显著降低,从而刺激了林农对经营作物的改变,减少了对用材林的投入。
从安徽省的情况来看,林业市场开放程度并不高,从造林、到采伐、再到销售,每个环节的限制条件较多。从村级调研结果来看,集体林区林业经济明显缺乏活力,在相对封闭的市场环境下,农户林业生产的积极性普遍不高。虽然林业部门一家进山收购的模式已经彻底改变,但目前指定的十几家有资质的收购公司,既存在着收购区域及收购价格上的互相约定,又形成了一定的垄断。现在老百姓获得外界林木价格信息的渠道并不畅通,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其在购销活动中处于劣势,从而应得利益难以保证。
虽然规定林业税费由收购公司负责交纳,但由于目前的收购体制仍带有很强的垄断性,收购公司很容易将税费支出成本转嫁到木材价格上,或者说,林业税费的征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木材价格的提升。与此同时,农户采伐成本(特别是雇工成本)却在大幅提高,二者共同作用,挤压了农户从事林业生产的利润空间,导致其生产经营积极性降低,从而有悖于林改目标的实现。征收税费的阻力将进一步加大。随着农户税费的彻底取消,征收林业税费成为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社会舆论压力越来越大,老百姓认为不仅不该收费,还应该提高造林补助以及公益林补偿标准。
对于林地资源较为丰富,且农民生计对资源依赖程度高的地区,尽量实行“还权于民”的林业政策,提高农民对资源的可支配程度,通过技术培训与政府补贴等方式,引导农民加大林地投入力度,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对于人均林地资源占有量较少,林业生产对农民生计影响程度小的地区,不一定严格执行分山到户的政策,而应鼓励其发展多种经营方式,促进社会资金的引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对于生态区位重要,且林业生产对农民生计影响程度小的地区,则应以生态效益为重。
任何政策的提出都应以支持农民生计的改善为导向,如果农户可以长期不依赖森林资源维持现有生活水平,那就应跳出农村研究农民生计问题,密切关注农民赖以生存的产业类型,对劳动力集中就业的主要行业实行政策倾斜,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并通过立法及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外出务工农民合法权利和基本生活水平,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加快城市化进程,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农民非农化。如果农户打工收入的不稳定性极强,则要从维持生计的角度加强社区林业资源的保障功能,在保证农户获得资源收入的基础上,实现林业可持续经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