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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法学2025年第04期:论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理论本质与规范检视——以《合同编通则解释》第30条为中心

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陆家豪;

单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摘要:第三人代为清偿的核心问题在于第三人为何可以不考虑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意思,而发生代为清偿效力。对此,需要探寻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理论本质,并对《民法典》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的既有规范进行检视。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理论本质包括财产上的利益关系、组织上的利益关系和家庭伦理上的利益关系三个层面,三者渐次构成代为清偿的理论光谱。针对财产利益关系,第三人代为清偿可分为义务履行型与权利保全型,二者在追偿权和代位权的法律效果上存在差异。理论上应肯定追偿权与代位权之间存在独立竞合关系,第三人的给付目的决定追偿权基准。在规范要件层面,《民法典》第524条的“债务人违约”要件与“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范围要件须进行理论反思,在考虑结合抽象标准进行案型延展时,仍需紧密结合理论本质,避免“合法利益”要件的泛化适用。在规范效果层面,在代为清偿的体系视角下,应肯认共同担保人的相互追偿权。

关键词:代为清偿;;追偿权;;代位权;;共同担保;;共同债务

基金资助: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2024年度浙江大学文科“青峰计划”项目“数字产品合同的违约救济问题研究”(S20240083)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