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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社会科学2025年第05期:内部事务信息豁免公开规则的反思与重构——基于动态体系论的分析

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崔梦雪;

单位:东南大学法学院;早稻田大学;

摘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6条确立了内部事务信息相对豁免公开规则,赋予行政机关决定公开与否的裁量空间。但受限于例示性规范缺陷和“要件-效果”结构中保护法益的缺失,构造前端的内部事务信息界定在实践中陷入“等内”与“等外”分歧,后端的效果裁量被限缩解释为绝对豁免公开,行政机关说明理由义务也因格式文本趋于虚置,其规范逻辑在构造两端的恶性互动下已走向自我消解。对此,宜参考动态体系论的规范技术指示,首要任务是将价值判断外显于法律规范,同时在规范性文件中对公开情形和不公开情形予以细化,并在现有制度体系内切实激活动态调整机制。这有助于说明理由义务实质化转型,限定司法裁判的评价框架,也能与国际立法惯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规范逻辑保持一致。

关键词:内部事务信息;;豁免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动态体系论;;裁量权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项目“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和标准跨区域衔接研究”(24ZDA067);;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数字时代行政机关公开负面信息研究”(23FXA00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