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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鹏鹏;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
摘要:清末修律后,刑事诉讼话语在我国逐步生发。此后历经波折,直至20世纪90年代,刑事诉讼基本范畴的现有格局才得以初步确立并沿用至今。但近年来,学界研究多聚焦于刑事诉讼具体制度层面,针对基本范畴的专门性研究颇为匮乏,且鲜少对现有基本范畴进行深入的理论反思。基本范畴深刻影响刑事诉讼的理论架构与实践运作,然而传统的诉讼模式论、诉讼构造论、诉讼目的论、诉讼价值论等范畴不仅解释力有限,还易引发理论混淆。在构建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时代背景下,迫切需要对诉讼模式的相关理论予以系统整合,同时创新性地发展诉讼阶段论、诉讼状态论等理论范畴,从而重塑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刑事诉讼基本范畴体系。
关键词:刑事诉讼基本范畴;;刑事诉讼模式;;诉讼构造;;诉讼阶段;;诉讼状态
基金资助: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纪检监察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化研究”(项目编号:24AFX02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