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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晓旭;
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
摘要:生存权在当代中国人权体系中是与发展权并列、并重的首要的基本人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与之不甚匹配的,是生存权在权利属性、权利分野、实践关联等方面存在一定的模糊性。这难免会动摇人们对生存权的理论确信与实践认知,进而影响生存权“首要的基本人权”地位的稳固,松动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根基,因而对当下生存权表现出的模糊性进行透视辨析是势在必行的。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守正与创新需求确定了生存权存在的必要性前提,人权话语固有的建设性模糊确保了生存权适度模糊的合理性基础,以三维立体式人权体系的发展维度观测生存权、发展权和其他人权的关系,则为生存权的理论建构提供了可行性方案。经此明确,生存权便能更好地在中国自主的人权知识体系中发挥理论阐释功能,在中国人权事业中发挥实践牵引功能。
关键词:生存权;;当代中国人权观;;人权理论;;人权实践;;发展权
基金资助: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博士青年项目“当代中国生存权理论研究”(2025C65)的阶段性成果